建築法對室內裝修有甚麼規定?該怎麼解讀?

建築法中針對室內裝修的相關規定,該怎麼解讀?

建築法第77-2條規定,建築物室內裝修應遵守左列規定:

一、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,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,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,亦同。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。
二、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。
三、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、消防設備、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。
四、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。

前項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。
室內裝修從業者應經內政部登記許可,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。
前三項室內裝修申請審查許可程序、室內裝修從業者資格、申請登記許可程序、業務範圍及責任,由內政部定之。

(法規原文資料請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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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釋

一、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,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,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,亦同。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

>> 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建築物安全、防火、衛生及其他公共利益。供公眾使用建築物,如商場、餐廳、旅館等,因其使用人數眾多,室內裝修若不符合安全、防火、衛生等規定,可能會造成重大災害。因此,對於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,應強制申請審查許可,以確保其符合相關規定。

至於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,如住宅、辦公室等,若其室內裝修有妨害防火、衛生等公共利益之虞,內政部得認有必要,要求其申請審查許可。

二、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。

>>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建築物室內裝修的安全性。建築技術規則對建築物之裝修材料有相關規定,如耐燃性、防火性、耐久性等。室內裝修應使用符合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之材料,以確保建築物在火災或其他意外事件發生時,仍能維持一定的安全性。

三、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、消防設備、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。

>>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建築物之防火安全。防火避難設施、消防設備、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是建築物防火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室內裝修不得妨害或破壞這些設施或構造,以確保建築物在發生火災時,民眾仍能順利逃生,並防止火勢擴大。

四、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。

>>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民眾隱私權。室內裝修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的設施,如隔間、門窗等。

最後

前項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。 
室內裝修從業者應經內政部登記許可,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。
前三項室內裝修申請審查許可程序、室內裝修從業者資格、申請登記許可程序、業務範圍及責任,由內政部定之。 

>>目的是為了確保室內裝修的品質及安全性。室內裝修是一項專業性較高的工程,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的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。室內裝修從業者應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及技能,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,以確保室內裝修符合相關規定,並符合安全性及美觀性。

結論

建築法第77-2條規定了建築物室內裝修應遵守的相關規定,目的是為了保障建築物安全、消防、衛生及其他公共利益,並確保民眾隱私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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